“听说上海可以延迟退休了?”
“人人都可以延迟退休吗?”
“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参加工作,劳动合同怎么办呀?”
最近一段时间,何时退休、是否延迟退休、如何柔性延迟申领养老金成了大家热议的话题。从2010年10月1日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市企业各类人才柔性延迟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的试行意见(以下简称“《试行意见》”)开始执行。我们不妨先来做个了解。
各类人才均可柔性延迟退休
首先,《试行意见》将企业各类人才均纳入了柔性延迟申领养老金的实施范围对象,即参加上海市城镇养老保险的企业中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证书的技能人员和企业需要的其他人员都可以延迟申领养老金。
其次,延迟申领养老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试行意见》,实施范围对象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在上海市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如企业工作需要,本人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者,经过本人提出申请,与企业协商一致后,就可以延迟申领基本养老金了。不过,延迟申领也有期限规定,男性一般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60周岁。
需要注意的是,当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依法终止。企业与符合《试行意见》规定延迟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条件的人员可以协商签订相关的工作协议。
在延迟申领养老金期间,企业应当参照与工作直接相关的劳动标准(工作时间、劳动保护、最低工资规定),保障延迟申领基本养老金人员的基本权益。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我们建议劳动者通过协商,在工作协议中约定有关的劳动权利义务。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