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当工作协议解除、终止时,劳动者申领基本养老金的条件即时成立,企业应当为延迟申领基本养老金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工作协议解除、终止的当月,企业应按约定标准全额发给延迟申领基本养老金人员报酬。
延迟期间缴费和待遇如何
那么,在劳动者延迟申领养老金期间,他的社会保险缴纳和待遇又会如何呢?
根据《试行意见》规定,男性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自办理延迟申领基本养老金申报备案手续的次月起,企业及个人需要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但不再缴纳医疗、失业及生育保险费。
延迟者的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规定执行。延迟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按照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
延迟期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按照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相关规定执行,所需费用由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延迟申领及申领手续均便捷
想要办理延迟申领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可由其劳动关系所在企业携带经企业认可并加盖公章的延迟申领基本养老金备案表,向参保所在地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申报备案。
经申报备案的延迟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在解除或终止工作协议后,可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按照申领时的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并从次月起领取。可以说,申请延迟申领养老金及申请领取养老金的过程都很简单。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