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女16-50周岁、男16-55周岁),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目前未就业的非农业户口人员。
二、失业登记对象
(一)未继续升学的普通初、高中毕(肄)业生。
(二)未就业的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大中专院校毕(肄)业生。
(三)因各种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就业转失业人员。
(四)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止经营的人员。
(五)由农业户口转为非穿凿户口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未就业人员。
(六)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就业的人员。
(七)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未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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