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一养老保险方案及《湖南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外省市员工在郴州就业且已参保的,离开郴州时可以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养老保险帐户转移到户口所在社会保险机构。本地员工在外省市参保的,当回到本地就业时,也可以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转移到郴州社会保险机构,两地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养老帐户合并储存。农民合同工返乡时,如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未能接收养老保险关系的,社保机构可以将其个人养老帐户一次性发给本人,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需要指出的是,如农民合同工离开原就业单位,重新就业的参保单位仍在郴州范围内的,个人养老帐户自然合并累计,到确实返乡时再办理社会关系终止。
四、怎样办理养老保险基金的转出?
1、办理范围:离开郴州市调往外市或返乡户籍所在地且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给予接收其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的参保人员。
2、所需资料:
(1)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名称开出的,列明该机构名称,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的接受证明;
(2)转入单位名称。
3、办理程序:
(1)单位或办理基金转移的个人向社保机构提供转入地社会保险机构有关资料,社保机构根据参保缴费情况打印《社会保险基金转移单》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由转移人员带往转入地社会保险机构;
(2)市社会保险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转移单》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帐至转入地社会保险机构。
五、怎样办理社会保险基金的转入?
1、办理范围:
(1)户籍关系迁入郴州市的参保人员;
(2)中央、行业统筹单位的参保人员转入郴州市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单位的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