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受证明:接受证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郴州市基金转入帐号名称:郴州市企业养老保险处,开户银行:郴州市北湖区农业银行。
②银行帐号:640901040000179
(2)调出地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基金转移单》;
(3)转入郴州市的单位名称。
3、办理程序:
(1)接收调入人员的单位为该名员工申报参保;
(2)单位或办理基金转移的个人向市劳动保险机构提供转出四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资料,养老保险机构根据转出地《社会保险基金转移单》查实转出的社会保险基金到帐后,录入转入人鱼的转出地的保险缴费年限及转入个人帐户金额。
六、如何办理养老保险退保?
1、办理条件:
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因出国定居、未到退休年龄死亡、非本市户籍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返乡回原籍的可申请办理退保手续。为保障参加者的社会保险利益,防止不必要的终止养老保险关系,规定:(1)对郴州籍参保人员不能办理退保;(2)本省户籍参保人员回原籍,建议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2、所需资料:
(1)养老保险手册、个人帐户卡;
(2)处境定居者:公安局批准处境定居有关证明;在职死亡者:殡葬火化单和户口本户口注销章记录回原籍退保者;退保人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两份、个人退保申请、单位离职证明。
(3)处境定居、在职死亡办理退保需委托亲属代办的,代办人除按规定携带有关证件外,另需出示代办人本人身份证以及可证明与退保人亲属关系的户口本。
(4)外市籍返乡退保者一律由本人办理。
3、办理程序:
退保者携带相关退保资料养老保险手册、本人帐户卡→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符合退保条件、计算退保金额、打印《个人退保资料卡》→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退保资料,于《个人退保资料卡》上签名盖章→社保经办机构财务根据《个人退保资料卡》返回现金予以退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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