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生育保险如何领取?办理机构在哪里?办事依据是什么?怎样才能申办?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什么材料?
◆办事项目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办理机构
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
◆办事依据
1、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
2、《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沪劳保福发(2001)58
3、《上海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沪劳保福发(2002)18号);
4、关于简化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程序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3)22号)。
◆申办条件
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均可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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