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不应只针对职业妇女
“目前一些城市的外来女工只能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却不能参加生育保险,她们的权益得不到根本保障。”对此,来自广东的董明珠代表认为,现有的生育保险在鼓励妇女就业方面起到一定作用,但生育不只是职业女性的事,而是所有女性都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因此生育保险不应只针对职业妇女,所有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都应有权享受。
而事实上,这一现象早就引起了全国妇联的注意。在今年两会提案议案和建议中,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中生育保险相关规定的修改建议,是全国妇联十分重视的一项。
全国妇联在该建议中指出,《社会保险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已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但与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相比,该法中对妇女发展影响较大的生育保险部分在覆盖范围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全国妇联认为,目前,生育险覆盖范围只包括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依此,能够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仅占每年1600万出生人口中的12%(不足200万)左右,与广覆盖的目标要求相差甚远,故建议突破现行制度的制约,扩大保险覆盖范围。
在提交全国人大的建议中,经过长时期的数据积累和调研,已经为涉保对象提出了一个基本范围:将“生育保险”覆盖对象扩展为包括职工、失业职工、非正规就业人员(正规部门的非正规就业者如农民工,个体从业人员,家庭雇工等)、农业劳动者、城乡未就业人员、国家公务人员。
而作为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相关立法进程的亲历者、见证者、推动者,郑功成代表,面对“生育保险”亦有着他独特的理解。
“尽管草案在生育险与户口关系方面制定合理,但它关于生育险的部分仍存在一些问题。”
他坦言,生育保险应该由现在的只面向职业女性发展为面向所有的女性,由现在的社会保险性的保险上升到福利性、普惠性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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