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提议将生育保险关系转移到农村合作医疗
对于回到农村生育的流动女性,至少在生育的医疗费用、产假工资和津贴等方面,给予必要的补偿。有些委员就此建议,可以将生育保险关系转移到农村合作医疗,建立个人账户,以保证流动女性能够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
来自天津的王书平委员在本次向大会提交的提案中也给出了相关对策。他在提案中指出,应该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积极督导有关企业按现行政策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实现“应保尽保”。
然而,另一个问题也摆在我们面前。有相关专家就曾表示,对于医疗、失业、养老,生育保险这样的福利,是应该由企业来承担还是由政府来承担,或者各自承担多少都是值得商榷的问题。如今,由于企业不上“三险一金”(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与职工产生纠纷的报道屡见报端。很多小企业在缴税方面采取一些所谓的“合理避税”手段,在和员工协商工资之时,提出了两种方案供员工选择:成为正式员工,缴纳“三险一金”,但基本工资低;不做正式员工,不给缴纳“三险一金”,工资给得高。实际上,很多职工迫于工作岗位而选择了后者,很难说生育保险不会步此后尘。
由于生育保险带有福利色彩,政府通过强制手段征集生育基金,企业不缴、欠缴、少缴生育保险费者,将被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国家和政府有关规定处理,这势必会给企业增加一笔不小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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