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十年没有变更的失业保险,其支付上限只达到上海最低工资标准的60%,所起的作用很难应付高额的生活成本,失业保险应该保障参保者的基本生活需要,明显失业保险的标准应该提高了。
支付上限仅达沪最低工资标准六成,既难以维持失业人员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又不能区别于“救助”。
十年未变的失业保险,莫非将沦为“鸡肋”?记者今天上午从民革市委获悉,今年两会期间,他们将提交党派提案,建议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其雪中送炭的作用。
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差无几
失业保险制度与其它社会保险项目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要保障参保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世界上每每发生经济危机时,正是社会保障大发展时期,而通过社会保障的发展进步,又能挫败经济危机所带来的种种冲击。
不过,民革市委在调研活动中却发现,沪上失业保险正在沦为“鸡肋”。
费用给付是最大问题。目前,上海失业保险的月给付标准最低仅为435元,离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差无几(据人保局提供的资料,2008年平均失业保险金仅为483元/月,而低保人均月标准为420元)。
即使按新规定,月给付标准上限也只有600元,仅达最低工资标准的63%,难以维持失业人员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
“换言之,目前上海的失业保险给付水平,已偏离了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初衷和目的,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保险’与‘救助’的根本区别。”民革市委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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