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8年上海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市从业人员有945万人,其中有511.83万人参加了失业保险,也就是其覆盖范围仅达54%。大量灵活就业者、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及务工农民等等都未能纳入该体系。
完善制度提高给付最高标准
申请失业保险,不简单等同于吃低保,它更重要的功能是预防失业与促进就业,并保障失业者的生活。”民革市委负责人表示,如何区别于“低保”,需要对现行赔付制度进行完善。
提案建议,按照国际上对发展中国家失业保险金最低要求,以及现行实施中最低支付标准离“低保”线过近的情况,将失业保险最高支付标准调至768元/月(即相当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最低支付标准调至571元/月(即相当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6倍)。同时缩短原有的失业保险给付期。
为防止金融危机再来,失业率上升的情况。提案建议,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的作用,使用浮动费率,即在法定费率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解雇的发生率,来最终确定该企业的失业保险费率。
这也就意味着解雇多,费率就高,应缴失业保险费就多。反之,解雇少,费率就低,应缴失业保险费就少。
“这样可防止某些企业不负责的恶意解雇,保持企业员工劳动岗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缓解社会压力。”提案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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