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逐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范围。我们在全面梳理试点地区失业保险基金在促进就业、预防失业方面支出的项目,对积极使用的效果,做出有时间依据和充分说服力的评估,在这个基础上因地、因时制宜,逐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制度范围,推广试点经验,使失业保险基金向着有利于促进就业的支出项目倾斜,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当然,在拓宽受益人群、扩大扶持项目和增加投入力度的同时,也要加强基金监管,保障基金安全。
第三,加大政府对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支持力度。我们国家中小企业现在成为吸纳就业的主要载体,又是就业岗位易于流失的脆弱的经济体,因此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必须要有长远的安排。当前,我认为应当采取政府、企业、员工三方结合的办法,政府对主动吸纳就业、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给予税收的优惠,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企业努力扩大生产经营,提高经济效益,保持适当利润,以利于稳定用工,逐步提高职工的工资,员工通过给予各种培训的机会,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来为企业增加生产,增加经营效益,做出自己的贡献。
失业保险是连接着社会保障和就业两大领域,其自身的改革和发展也直接影响多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和就业大局的长期稳定。因此,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补偿失业、促进就业的系统工程,带动相关政策措施配套实施,这对落实就业优先发展战略,在社会和谐稳定的大背景下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对于失业保险三位一体的系统功能,特别是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的功能,不仅应该在政策上充分体现,而且应当载入社会保险法,让这项功能长久地、稳定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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