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亿失业金库房睡大觉
记者了解到,按有关规定,深圳市的失业员工有申领失业保险金和生活困难补助金、享受住院医疗保险三项待遇。去年7月以来,深圳失业员工每月可领取失业保险金800元。
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曾在今年的广东省人代会上透露,深圳户籍人口只有200多万,常住人口870多万。按深圳市今年提出争取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的目标,以200多万户籍人口计算,即约有6万失业人口。
如果以870万参保人、按今年调整的每人每月缴纳14.48元失业险来粗略计算,仅今年,深圳收取失业保险金的数额将可达逾15亿元。而6万失业人口就算连续领取一年,所支出的总额也只有约5.7亿元。故今年深圳失业保险基金结存将可达近10亿元。
宝安区社保分局失业科科长郑晓娟曾在今年上半年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她表示,截至今年2月,该区收缴失业金参保人员为17万人,每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仅有400多人。按此计算,享受到失业保险的人员,受赔比例仅为千分之二。而在宝安区政府对外公开信息中,该区有500万外来务工人员,户籍人口约有30多万。
与大法“打架”仍不思修订
据了解,《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是1997年出台的。1999年1月,国务院颁布《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条例》还明确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没有户口条件的限制,只要是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依法参保,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然而,深圳市执行的《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在国务院颁布《失业保险条例》后未进行相应修订。用郑晓娟的解释则是:“深圳市的情况较为特殊,所以一直没有采纳国务院的规定。”
就市民对于深圳“失业险”的有关疑问,从今年3月起至9月下旬,本报记者先后多次联系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大部制改革后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访,截至记者发稿时止,该局仍未作出正式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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