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第二部分,身故保障成本和大病保障成本的扣除
主险的身故保障成本费用收取的条款:我们对本主险合同承担的保险责任收取相应的保障成本。每日的保障成本为年保障成本的1/365。年保障成本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危险保额(见10.6)及风险程度决定。每千元危险保额应收取的年保障成本见附表。如果根据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需要增加年保障成本的,将会在保险单上批注。
在每月结算日零时,我们按照该月的实际天数收取保障成本。如果有欠交的保障成本,我们也同时收取。
附加险大病保障成本费用收取的条款:我们对本附加险合同承担的保险责任收取相应的保障成本,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障成本必须随主险合同的保障成本一起收取。每日的保障成本为年保障成本的1/365。本附加险合同年保障成本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
性别、风险程度及危险保额(见8.10)决定。每千元危险保额的年保障成本见附表。如果根据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需要增加年保障成本的,将会在保险单上批注。
在每月结算日零时,我们按照该月的实际天数收取本附加险的保障成本。如果有欠交的保障成本,我们也同时收取。我们每月收取保障成本后,主险合同的保单价值按收取的保障成本等额减少。
条款的保障成本见附表
50岁以后,身故保障成本和大病保障成本扣除是相当惊人,以10万元保额为例说明,演示到80岁,客户可以根据表中的数据自己演示计算。50岁至80岁,保额才10万元,而扣除的保障成本就高达194935元。
特别说明:保障成本是按照客户当时的年龄来扣除,而不是一成不变的。
五、万能重疾险是可以失效的,而不是不会失效
如果客户超过40岁以上,且只交保费5000元,只交5年,保单是很容易失效的,尤其是选择10万元以上的保额,因为它不但要扣除较高的初始费用,而且50岁后扣除的身故保障成本、大病保障成本比40岁左右的还要高很多,如果没有特别高的投资收益率(目前在3.6%左右,万能保险是靠高的投资收益率作支撑的),很难保证保单价值可以够扣除保障成本的,到时保单价值几乎不存在了,就失效了。条款:在每月结算日零时如果保单价值不足以支付保障成本,则自该结算日的次日起60天为宽限期。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交纳保险费的,则本主险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在本主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本主险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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