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万能重疾险的缴费期限是终身,扣除保障成本也是终身,缓缴保费
不是可不缴缓交年的保费,很多客户认为选择交5年或10年,认为是只交5年或10年,这是错误的,保单条款是交费终身。交费虽然是非常灵活的,比如交了第1年、第2年、第3年,第4、5、6年没有交,想第7年交,是可以的,但必须先按顺序依次把第4、5、6年的先交上,才能交第7年的。保单管理费、身故保障成本、大病保障成本的扣除也是终身的,不是交费5年,就扣除5年,而是扣除终身,只要保单有效,就会扣除的。关于缴费期限的条款:期交保险费的交费期间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关于缓缴:如果你缓缴了两年保费,在其后补缴保费时,仍要先将未缴的两年保费补足,缴费的年度一年也不会减少。
条款:您交纳首期期交保险费后,如果保单价值足以支付保障成本,您可选择暂缓交纳期交保险费,我们按本条款5.6的约定收取保障成本,本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如果您暂缓交纳期交保险费,那么以后每次交纳期交保险费时,须按顺序依次交纳以前各期缓交的期交保险费,最后交纳当期应交期交保险费。所交的期交保险费分别归属到相应的保单年度。
七、万能重疾险的保险金额是不能随便增加的。
如果只交5年保费,以后不交,则以后是不能增加保额的。主险65岁以后和附加险55岁以后是无权增加保险金额的。有的客户认为我30岁时连续交费5年,到了50岁时,到了70岁时,80岁时再增加身故和大病保额,这是错误的,条款是不允许的,是有条件的。
主险条款:
(1)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
您可以向我们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但每个保单年度最多只能申请1次。在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本主险合同生效满1年;
②在被保险人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申请;
③以前各期和当期应交期交保险费均已交纳。
在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时,您必须按照我们的规定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我们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增加的基本保险金额从下一个结算日的零时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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