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第十一条保险事故通知
您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第十二条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十三条保险金及豁免保险费申请
一、生存保险金的申请
在申请生存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豁免保险费的申请
在申请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或投保人意外高残豁免保险费时,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投保人的死亡证明(申请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时需要提供);
5.医院17或法定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投保人残疾证明或资料(申请投保人意外高残豁免保险费时需要提供);
6.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对于申请投保人意外高残豁免保险费的,保险费的豁免生效后,我们有权要求投保人提供投保人持续高残证明,或到医院或法定伤残机构接受体检,检查费由我们承担。如果投保人不能提供持续高残证明且未能按我们的要求进行体检,以证实其持续高残的,我们有权停止豁免保险费。
如果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以上事项,则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证明文件。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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