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年金起步晚
2004年4月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公布《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企业年金基金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投资运营,企业年金受托人应选择具有资格的商业银行或专业托管机构,作为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同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对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托管以及投资管理进行了规范,该办法自5月1日起和《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同时施行。两个办法的出台拉开了企业年金规范管理的序幕。
美国人欢迎401K
美国作为世界上最早实行企业年金计划的国家之一,已有120多年的历史,在美国,如按积累与支付方式不同加以区分,企业年金可分为给付确定领取型(De-fined-benefit,DB)和确定缴费型(Defined-contribution,DC)两大类。而在DC计划中,最受美国人欢迎的是由企业设立的401K计划。
401K计划规定该计划项目下的个人账户,由职工自主选择投资方式,可以购买股票、债券、专项定期存储等。职工到59岁时允许提取账户上的款项,在提取存款时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欲提前提取养老金计划的存款,则提取的存款视同为一般收入所得,按20%的税率预缴所得税,另外还要被征收10%的惩罚税。除非是出现比如残疾、死亡、退休、雇佣关系终止等特殊状况。优惠和方便成为了401K计划的最主要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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