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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保险单需妥善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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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长春市民刘先生最近有点心烦,他去年投保了一份意外保险,不幸的是,今年7月份他出车祸住进了医院,在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却发现保险单不见了。经过和保险公司的交涉,并补办了一系列复杂的手续后,他才得到理赔金。“没想到弄丢保单这么麻烦,下次一定得保管好。”刘先生感慨地说。

  保单遗失不用担心,可以补发。但是,如果索赔的原始材料遗失了,又该怎么办呢?众所周知,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客户必须向保险公司提供有关事故的证明材料、费用单据等。万一客户不慎遗失了某样重要的材料或单证(比如交通事故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的医疗费用原始凭证、死亡证明书等),有什么补救办法呢?

  张勇说,有两种方法可以选择:一是客户自己到签发证明的有关机构或部门去申请补开材料,如交通队补开或复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财务部出示收据遗失专用证明,医院或街道防保部门复印死亡证明书等。然后将补齐的材料一起交给保险公司;二是向保险公司说明材料遗失情况,由保险公司的专门调查人员到有关的机构或部门去调查取证,而不必由客户自己去补齐资料。当然,有关的查勘费用需由客户自行承担。

  张勇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个人的保险合同和保险费的发票,作为一种像银行存折一样的有价证券,是接受理赔服务的重要凭证,一定要妥善保管好,不可随意放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特别是一些长期寿险大额保单的合同及最新一期保险费发票,有条件的可放进银行保管箱,一般也要复印一份分两地存放,至少也要把保险种类及合同号码录入个人电脑或记在重要笔记本上。如无必要,保单不宜带在身上,应放在让保险受益人知道的地方。(来源:《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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