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本条第2.3.3款以外的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以下方式给付一般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前因本条第2.3.3款以外的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以下方式给付一般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般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2×(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身故时所处的保单年度数÷交费期间
2.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至保险期间届满前因本条第2.3.3款以外的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二倍给付一般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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