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早在2002年至2004年,已有商业保险公司承保台州大额医疗保险业务,但3年经营带来了600余万元实际亏损。2005年,台州市政府经多方政策调整,将这一业务交由台州市医保中心自行运作,结果一年的经营再度出现300余万元亏损。2006年5月,政府最终确立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担经营风险并支付管理成本、政府提供应有支持手段和政策空间的合作思路。
合作过程中,人保健康不失时机地向地方政府传导专业化经营管理手段和风险控制技术,使政府意识到商业保险公司的专业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机制优势一旦得以有效发挥,将有助于切实降低总体医疗费用。
而人保健康的合作思路十分明确,要追求“有效益的规模”,实现规模和效益并重。
赵卫国介绍说,和政府谈判中明确约定“严格执行保险行业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综合管理费控制在保费总额15%范围内”。在2006年8月,人保健康与台州市政府正式签约,其承保条件是重大疾病赔付起付线为8.1万元,每人每月交纳保费10元。
“如今市场竞争已趋于理性,既不能单纯追求保费规模,也不能单纯追求利润,通过专业化管理优势取得风险控制实效,才能最终赢得利润回报。”赵卫国认为,不论是经营大额医疗保险的保险公司,还是提供社会医疗保障的医保部门,都面临着监控和约束医疗机构行为、控制医疗费用膨胀风险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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