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此时的保险亦在反思银行渠道的利与弊,因为进入泛资管时代,游戏规则改变——大家拼的是资产管理能力。
水到渠成?
三年前银监会出台的银保销售规范文件(90号文),让险企银保渠道遭受重大冲击;而现在征求意见稿则提出有条件放松保险公司人员驻点。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有条件是指在代理合作期内,连续两个季度银行、邮政代理机构省级机构代理同一保险公司业务,期交保费达到或超过该省级机构代理该保险公司全部保费收入的30%的,该保险公司人员可以在该省级机构的相关网点进行辅助咨询。不过,保险公司人员需佩戴有明显本公司标识的胸牌,着装与银行、邮政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有显著区别。
“看起来,这是一个行业利好消息,但实际上,早就在这么做(保险公司人员驻点);银监会正好顺应客观形势,这是一个水到渠成的结果。”一位
人保寿险公司人士说。
经济观察报记者发现,虽然明令禁止,但是在一些银行网点,保险公司人员的驻点并不罕见。但是这次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保险公司人员的着装有别于相关网点工作人员,并佩戴明显的保险公司标识胸牌。这些举措能让客户一眼识别保险销售员与银行工作人员,其积极意义在于市场规范。
“从风险管理角度看,驻点后,如果产品出现销售误导,可以得到及时处理;毕竟如果问题出在银行方,可能无法追究其责任;而有了保险驻点人员,便可对号入座,解决问题,有助于市场的规范。”一位寿险公司销售督察部负责人说。
而据上述人保寿险公司人士统计,2010年90号文出台的最直接结果是,几乎所有与银行合作的保险公司给出的手续费,较之前都要高出0.5%至1%;总之,银保渠道手续费远超过基金或理财产品。“而不驻点与仅限银行与三家保险公司合作的禁令早已被‘破解’;前者的对策是,银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说穿;后者的对策是,三家合作保险公司,银行每三个月轮换一次。”他说。
不过,90号文带来的最终效果是,银保渠道受到很大冲击,险企银保销售业绩大幅下降;而保险公司也开始考虑转型,银保产品期限由趸交转为期交。
“但是别忘了当时的宏观经济环境调整也是银保销售下滑的主要原因之一。”上述人保寿险公司人士说,“现在的不同情况是,利率市场化背景下,银行原有的存贷差利润受到挤压,将更多倚重中间业务,因此需要细化管理其中间业务,确保其中间业务的利润。”
北京高华证券保险分析师马宁认为,新规总体有利。可能表明银监会鼓励保险公司发行更多与银行理财没有竞争的保障型保险产品,以此减少银行和保险公司在储蓄类产品上的直接竞争。
马宁认为保险公司可能支持这些调整,因而加大了新规推出的可能性。不过,由于竞争激烈并且保险公司对销售过程缺乏控制,银保业务目前盈利不高,因而使得短期储蓄型产品占主导地位。
因此,“潜在的调整方向是正确的,并可以通过长期内发行更多长期/保障型产品来改善银保渠道的盈利能力,但短期内保险公司可能难以达到30%/20%的潜在门槛,因此盈利能力的改善过程可能是渐进的。”马宁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