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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卖保险难偷换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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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315”即将到来,保险行业的整顿和规范也越来越严厉。昨日羊城晚报记者获悉,保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保险行为的通知已在各省市落地,从这份通知的内容来看,规范严格度空前,不仅连投保人的年龄有了严格的限制,并且对低收入家庭也做了相应的保护措施。不过,由于这份文件主要在银保渠道起作用,目前尚无法规范互联网领域的销售。

  暂难监管互联网高收益宣传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这些利益不确定的产品目前又被包装成以高收益率产品来吸引消费者,一浪高过一浪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又成为另一销售误导风险隐患所在。广东保监局方面向记者承认这一份文件确实只是监管银保渠道,还没有涉及其他范围。

  “互联网金融确实属于监管的真空地带,但是针对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等具体险种,监管部门早有规范性文件。”一位寿险业人士告诉记者,实际上无论在何种渠道,所有的产品销售都应该符合这些规范性文件,即使在互联网上,但不排除为追求规模和高收益而有同行进行违规操作。

  银保产品必须标明

  “保险合同”

  记者注意到,通知要求,所有银保渠道销售的保险产品,都必须以不小于72号字体标明“保险合同”,并用不小于2号字体标明保险公司名称。

  分红保险风险提示语:“您投保的是分红保险,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万能保险风险提示语:“您投保的是万能保险,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收益是不确定的。”有初始费用的产品还应包括:“您缴纳的保险费将在扣除初期费用后计入保单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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