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服务禁用新农合基金
卫生部、保监会、财政部、国务院医改办昨天联合下发《关于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以下简称“商保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经办服务。具体做法是,政府从财政中拿出管理费来付给商保公司,由商保公司在各地设点替政府经办新农合业务,业务范围包括参合信息录入、参合人员就诊信息和医药费用审核、报销、结算、支付等工作,并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定点医院监管,在经办过程中发现定点医院存在不当医疗行为时,商保机构要及时向卫生部门报告。
卫生部农业卫生司司长聂春雷强调,政府购买商保服务不得使用新农合基金,各地区政府财政部门要将委托经办费用列入年度预算。
外包将可节约政府投入
卫生部农业卫生司司长聂春雷表示,新农合之所以选择这种“外包服务”的方式,是因为我国参合农民数量太大,我国有8亿多农民,参合率超过97%。目前全国只有2700个新农合经办机构,如果政府自己筹建新农合经办机构,那么未来的投入成本会越来越大,如人员工资、养老、医保等,而委托企业管理,则不会出现这个问题。
据了解,在此前的试点期间,已有中国人寿、人人健康、太平洋人寿三家商保公司参与,在全国增建了140多个新农合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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