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新旧划断的模式,尤其是对过往超标情况给予5年过渡期,给了险企转型的磨合期,企业认为新政策对行业冲击不至于过于猛烈,公司的转型也会按照既往节奏。
另外,保监会还要求销售高现金价值产品的保险公司,应保持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时,应立即停止销售高现金价值产品;保险公司销售高现金价值产品支付的佣金或手续费超过产品定价时的附加费用率或初始费用的,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书面决议应列明当年度该产品的计划销售额度和预计费差损额度。
太平洋人寿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对他们影响不大,公司一直对三高产品进行严格控制。截至2月20日,太平洋寿险“开门红”个险渠道销售新单保费42.5亿元,同比增长了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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