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签要多留心眼
买了保险,却不是亲自签字,发生意外无法理赔怎么办?日前,一位家住中原区的读者赵女士反映,自己长期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家。2010年初,母亲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母亲为投保人,投保了两份分红险,签名由业务员代签,业务员还请母亲隐瞒真相至今。如今,这两份保单已交保费达6万多元,如果现在退保至少要损失2万至3万元。赵女士认为,这份保险合同应属无效合同,对本人将起不到任何保障作用。
“保险业务员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故意代签字,一旦发生意外,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赵女士称,自己的母亲只有小学文化,业务员强调这是款储蓄保险,可以“取钱出来”,并故意避重就轻地介绍保单,存在明显误导现象,因此希望保险公司能将已缴的保费退还。
不少被保险人担心代签字后,发生意外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尤其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某保险公司有关人士表示,此前实施的旧《保险法》规定,以死亡为标的的保险合同必须本人书面签名,代签名无效,因为代签名产生的争议纠纷较多。但新《保险法》出台后,将“书面”二字删掉,只要被保险人同意,即使口头同意,授权他人签名,也照样可获得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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