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以前也经常接到这类汽车投诉。‘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证据原则。消费者以前要想证明某个商品存在瑕疵,就必须拿出证据来,但因为不专业、成本高等原因,消费者举证经常很困难。”秦淮区工商分局相关人士表示,新版《消法》明确相关纠纷举证倒置后,消费者维权将轻松多了。
根据新版《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自消费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出现瑕疵,发生纠纷的,由经营者承担相关举证责任。这有助于增强企业产品担保责任意识,减轻消费者的举证责任,对于实践中消费争议处理将起到积极作用。。(记者邹伟通讯员王芙蓉刘哲君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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