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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拒赔中未如实告知为何能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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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相信买过商业保险的人,或多或少都听过如实告知这个词。一般在投保前,保险业务员都会问投保人一些过往的病史。很多理赔纠纷中,矛盾的焦点也在客户没有如实告知。

  据媒体报道,在我国的寿险拒赔中,有七成是因为投保人未如实告知。客户故意隐瞒病情,保险公司遭遇的是逆选择,属于受害方,而且这也对其他健康的投保者不公平;可有些隐性疾病,普通人难以发现,保险公司在投保体检时又未查出,到底应不应该赔呢?

  投保人故意不如实告知败诉案

  案例:2004年2月9日,姚某为其自身投保了基本保险金额为2万元的康宁终身保险,并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受益人为其妻子佟某。

  2004年9月27日,佟某向保险公司报案,称被保险人姚某于2004年9月13日因突发头痛不适而紧急入住市人民医院检查治疗,但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死亡原因诊治为“脑出血”、“脑疝”。

  保险公司接案后,对此案迅即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发现,姚某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未如实告知其自身有高血压病史,并一直不正规服药治疗的事实。最后保险公司给予了拒赔处理。

  受益人佟某不服,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审理及判决:佟某诉称,她爱人姚某于今年初偶然的机会,认识了保险公司业务员郑某。此后郑某多次登门拜访,并向其宣传保险,当时因刚买过住房,资金紧张,从而拒绝购买保险,但最后经业务员不厌其烦的劝说而勉强答应购买保险。投保时告知内容全由业务员代为填写。至于被保险人生前身体健康状况佟某称说被保险人没患过任何疾病,也未曾在医院治疗过,被告方称说的有疾病病史之说纯属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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