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投保人只是一时资金紧缺,两年内无法缴纳保险费,还可单方面采取保单效力终止。它是指保险合同暂时处于终止状态,发生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不予理赔,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不同于保单失效,保单效力终止的好处在于只要两年内,投保人将欠缴的保费及时补上,即可申请保单复效,继续维持这份保单。这种做法唯一的缺陷是,申请复效时还要经过保险公司重新审核,如投保人身体状况发生变化,则保单也会受到一些约束。
投保人还可以利用寿险保单向保险公司或者具有办理保单质押贷款的银行申请贷款。保险合同生效两年后,保单持有人可以利用人寿保单向投保公司或者签约银行申请保单质押贷款,贷款额度为寿险保单现金价值的80%。申请保单质押贷款后,保单责任依然有效。保单借款的程序较银行贷款简单,借款利息的计算参照银行的商业贷款利率上发放,期限要求不超过半年。但投保人要注意的是应及时还款,否则可能造成保单失效等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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