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保险责任中除身故责任外,还包含了高残责任,相当于扩大了保险责任。
6.交费期限灵活多样,保险期间自50—70岁中间有五档可供选择,除趸缴外缴费期有10、15、20、30年,交费期延长可有效降低年交保费。
案例设计张女士,25岁,结婚时与丈夫贷款39万元购房,贷款需30年还清。约2500元的房款是每月家中的主要支出,并需要二人共同负担。为了在任何一方遭遇不幸时都不会发生债务危机,她在为丈夫投保的同时,为自己投保了50万元的新华定期寿险B款,选择30年交费,每年交保费800元,平均每月交67元。
保费支出:30年累计交保费24000元;
保障收益:身故或高残给付50万元,一年内因病身故或高残可得保险金给付50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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