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月,民族保险公司大多资本数额较小,承保能力和限额也受到相应限制。为了增强对巨额业务的承保力量,一些华商公司开始走向联合的道路。1933年6月,肇泰、华安、永宁、永安、先施、海上、联保、通易、宁绍、华兴等10家公司发起设立了华商联合保险公司,并被国民政府特许为经营分保业务的专业再保险公司,其营业性质以便利各家之分保为重点。1936年,通易公司倒闭,华商联合保险公司资金受严重影响,当年亏损2万元,公司面临解散的危险。经过数度接洽,太平保险集团出面继承了通易名下的全部股份票面51000元,由太平担认26000元,安平担认25000元。并据此修改了华商联合保险公司章程,增加董事名额,由太平出任常务董事兼董事长,主持该公司事务,安平任董事。并与瑞士再保险公司订立了分保契约。同年,太平保险又与伦敦市场的劳合社、世纪、WillisFaber&Dumas等保险集团订立了互惠分保合约。自此,太平又在再保险领域占得举足轻重的地位。
创建太平人寿,产寿险分业经营
太平在创立之初,定名为“太平水火保险公司”。1933年7月,公司增资扩股,股东由一变五,资本由100万而至500万。不仅如此,还将公司名字中的“水火”二字去掉,准备添办人寿保险业务。
鉴于寿险业务的特殊性,是年9月,董事会决定人寿保险部之会计独立,并从公司资本中特拨国币100万元,备作举办寿险业务之基金。12月,公司指定专人开始筹备事宜。
1934年4月20日,人寿保险部正式成立,并自即日起开始对外营业,到年底,有效保额已达170万元,自后逐年增加,营业范围亦逐渐扩展至全国。1936年8月,太平保险收购中国天一保险,天一寿险部的全部寿险契约也由太平概括承受。到1938年底太平保险寿险部改组为太平人寿保险公司时,太平的寿险有效保额已达国币700万元。
1937年1月11日,国民政府修正公布保险业法及保险业法施行法,规定同一保险业不得兼营损失保险与人身保险,在保险业法施行前兼营者,应于保险业法施行后两年内依法改组。划出寿险部,设立单独的人寿保险公司乃提上议事日程。
太平的寿险部从一开始就自成机构,业务及会计独立,不与其他业务部门相混合,因此改组手续较为简便。经过一年多的布置,由太平的股东——交通、金城、大陆、中南、国华、东莱等六大银行——另行认缴股本100万元国币。然后热热闹闹地召开了创立大会,选定周作民为董事长,丁雪农、王伯衡为常务董事,许汉卿等7人为董事,周继云等5人为监察人,并呈请登记。
1938年8月10日,经国民政府经济部核准,发给营业执照。同年12月30日,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正式公告改组成立,太平保险公司寿险部的全部资产负债以及契约上之权利义务,俱由太平人寿保险公司概括承受,太平保险公司寿险部同日取消。推定周作民为总经理,丁雪农、王伯衡为协理。
从1929年11月太平保险创立到1938年底分设太平人寿,整整9年。这9年中,1933年增资扩股、1935年开始集团化经营、1938年创设太平人寿,基本上是3年跨一台阶,其发展壮大之迅猛,实为当时所罕见。
组织太平分保集团,于艰危时世中奋争
1937年,日本发动对华侵略战争。日本占领上海后,并未立即与英美等国形成公开对抗,上海英美公共租界和法租界乃成为日军占领区包围中的“孤岛”。1941年底,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军开进上海租界,昔日操纵上海保险市场的英、美、法等国的保险公司,被勒令停业,其外籍人员被关进集中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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