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2月,太平保险公司联合宝隆、大业等保险公司组成太平分保集团,到7月,成员公司扩大至19家。几年内,上海的华商保险公司相继组建了大上海、久联、五联、十五联、华商联合等分保集团,加上太平分保集团,共计6个,参加公司达80家。在这6家中,太平颇有些与众不同。太平档案对此有如下记载:“讲到太平分保集团的特点,就是一切集团事宜,均由太平一家负责处理,不受其他会员公司的支配与节制,与久联集团由参加公司另组办事处及大上海集团之另组一公司专司其事者有显著区别。还有太平与国内外同业订立溢额合约分保多以互惠为原则,惟因此而获得的分入合约分保,均由太平独家接受,并不能分与集团会员公司。因为一则它们资力薄弱,不愿负额外的责任;二则国外无分支机构,遇有赔款,无法按原币摊付。”
华商保险公司组建分保集团,有效地解决了民族保险业的危险分散问题,并为华商保险业逐步自主经营打下了基础。
在国民党统治的后期,通货恶性膨胀,经济秩序混乱不堪。据统计,1946年9月至1949年5月,物价骤涨1.051亿倍。中国保险业遭到严重摧残,一大批保险机构坐吃山空,负债度日,连一些较有实力的公司也陷于难以支撑的困境。华商联合分保集团发出感叹:“金圆券发行未久,遽尔贬值,嗣后是否有保持稳定之可能,无人敢逆料,倘法币末期之困难情势重演于今日,则恐我保险业将濒于危殆。”保户对金圆券已失去信心,即使有投保意向,也只愿以外币保额投保和计算赔款。于是,国营的和其他一些尚有余力的保险公司,改以银元、美金和港币承保。太平分保集团也曾于1948年7月1日组织了包括22家成员公司的外币业务集团,于艰危时世中勉力支撑,直到1949年解放前解散。
公私合营,天下一统
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根据上海市军管会发布的训令,包括太平保险公司在内的64家华商保险公司和42家外商保险公司获准恢复营业。
此后十余年间,人民政府对保险市场进行了大刀阔斧地改革,太平保险公司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解放之初,大部分保险公司资力薄弱,承保能力有限。为缓解华商保险公司的分保问题,在军管会的领导和中国保险公司的支持下,1949年7月20日,47家华商私营保险公司联合组成民联分保交换处,太平保险公司协理丁雪农被公推为主任委员,民联的办事机构也设在太平保险公司内。
民联分保交换处是解放后上海工商业中最早成立的一个联营机构,它的创办,改变了华商保险公司依赖外商的心理,大大增强了华商保险业的信心,同时为私营保险公司的进一步联营奠定了基础。
在人民政府对私营保险公司“限制、利用、改造”的政策主导下,1951年下半年,上海25家私营华商产物保险公司开始酝酿合并问题。同时,天津的3家私营保险公司也派代表赴上海联系,表示愿意合并。经过紧张筹备,这28家私营保险公司分别组成太平和新丰两家保险公司,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入一半以上的资金,走上了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
公私合营的太平保险公司由15家公司组成,其中上海12家,即太平、安平、中国天一、太安丰、华商联合、福安、宝隆、建国、大丰、大信、裕民、扬子;天津3家,即大昌、中安、中国平安。公司资本总额定为人民币100亿元(旧人民币,下同),其中参加合并的公司以其净资产作为投资,总额定为45亿元,其余55亿元悉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资。合并协议于1951年10月22日正式签定,11月1日,公私合营太平保险公司正式开业。
太平保险公司设立19人组成的董事会,并设立监察7人。经董事会推选确认,周作民等7人为常务董事,周作民任董事长,谢寿天任副董事长,林震峰为总经理,李祖模、金瑞麒为副总经理。
公私合营新丰保险公司由上海的13家私营保险公司组成,资本总额60亿元人民币,公司于1952年1月1日宣告开业。
1953年4月,作为国家保险公司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考虑太平、新丰两公司进一步合并的计划,打算通过两公司的合并,逐步做到国内保险业务由国家专营,而以合并后的合营公司加强其国外机构,进一步发展国外保险业务。1955年,在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的洪流中,全保险行业的公私合营终于由设想变为现实。1955年11月11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由其上海分公司提出了《关于公私合营太平、新丰保险公司合并的方案》,建议:两公司合并后的业务重点将放在国外,成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领导下的一个专业性保险公司,加强对国外业务的领导,进一步发挥其助手作用,分担起促进国际贸易、吸收外汇资金的光荣任务。考虑到太平保险公司在香港、新加坡、马来亚、印度尼西亚等海外地区设有分支机构,而新丰保险公司没有海外机构,因此建议合并后的新机构定名为公私合营太平保险公司。
1956年3月21日、22日,两公司董监事会在上海分别举行,会议就两公司合并、总部迁往北京、国内不再设立分支机构等一应事宜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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