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窃保单被冒名退保
6月16日下午两点多,家住六合的沈桂芳下班一进家门就觉得有点不对劲,家中没人却有股香烟味,床单被子也被人翻动过……仔细查看后,沈发现只有自己的身份证和价值数万元的保单没了。沈赶忙去挂失,保险公司却告知保单在当天中午12点半左右已经退保,退保金15200多元。
沈家报警后,当晚小偷陈某即被抓获。原来,陈某与沈桂芳的女儿相识。5月份,陈某借口向沈的女儿借自行车,偷偷把挂在自行车钥匙上的沈家大门钥匙配了一把。随后,陈某潜入沈家从抽屉里盗窃了一本用来缴电费的存折,取走了里面的400元现金。见沈家并不在意存折丢失,陈某又动起了歪主意。
6月16日中午,陈某先打电话确认没人在家后,用自配钥匙开门再次潜入沈家。偷得沈桂芳投保单和身份证后,陈某随即伙同他人来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六合分公司,冒充沈桂芳的侄子要求退保,当时陈某使用的是他人的身份证。根据保险公司要求,陈某出示了保单、投保人沈桂芳身份证等物,并在退保委托书上,伪造了沈桂芳的签名。1个小时不到,陈某顺利地从保险公司骗得15200多元退保金。
保单复效起纷争
陈某被抓获后,从其身上只搜出10100元,公安将钱如数交还了沈家。而当沈家拿着这笔钱去保险公司要求复保时,双方却起了纷争。
沈家认为,陈某之所以能够冒名退保成功,中国人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理应无偿为保单复效。首先,所谓投保人沈桂芳的委托书,是陈某伪造的。其次,沈桂芳投保的是“99洪福险”,需要连续10年每年都要交纳保费。而就在退保前几天,沈家刚刚交纳了2004年的保费,这么短时间就退保,保险公司竟然没有丝毫怀疑。保单上就有沈桂芳的电话,保险公司也没有打电话询问一下。
相反,保险公司却认为沈家对此事件也要承担一定责任。按照规定,委托退保时需要保单、投保人身份证、投保人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等。这些当时陈某都有,保险公司在办理退保时,尽到了审核义务。保险公司没有规定,退保时一定要打电话询问投保人。至于投保人在委托书上的签名是不是冒充的,因为保单是在6年前做的,现在很难对比核实。投保人保管保单、身份证不善,才造成事件的发生,所以也有责任。
双方多次协商后,保险公司承担了部分责任,沈家无奈又掏出500元,换得一张收条:收到10600元用于恢复沈桂芳99洪福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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