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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收现金续保,渭南太平洋人寿保险是否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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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人民币是我国合法的流通货币,为什么保险公司在中国的领土上公然拒绝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货币?

  近日,市民张女士致电,讲述了她在续保时的一件郁闷事。12月5日,和往年一样,她去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支公司(以下简称太保)去续保。当她拿出现金付钱时,却遭到了拒收,工作人员告知,只能银行转账,不收现金,而理由是“保监会有规定”。无奈,她只好去银行办卡,如此折腾两三趟,才算办好。“真不明白,保险公司是方便保户,还是方便他们自己。”张女士气愤地说。

  为证实张女士的说法,记者亲自进行了一次验证。

  12月7日,记者拿着给孩子办的保险来到太保渭南支公司营业部,在柜台前拿出保险单和现金。工作人员依然要求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续交保险。并特别强调转账必须用建行、农行或邮政储蓄的银行卡,其他银行的不行。

  续期保费部王瑜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仍然依“保监会有规定,不能收现金”,建议保户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续费。记者要求出示他们一再提到的“规定”。然而,该公司始终没有拿出相关规定。

  采访时,记者碰到了市民李先生。他告诉记者,自己也是无卡一族,为了办保险,还特意去银行办了张卡,“太麻烦了,办个保险跑了好几趟,对于我们这样不习惯刷卡、偏爱用现金的人来说,实在不方便。再说,银行办卡得缴年费,这部分钱还得我们掏,这无形中增加费用。”李先生无奈地说道。

  保监会:并未明确规定营业场所拒收现金

  保险公司提到的保监会规定是否存在?记者从网上查到了一份保监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下发的《关于加强人身保险收付费相关环节风险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8]97号通知。通知称,为切实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人身保险公司收付费环节的资金管理风险,特意加强收付费管理,并明确表示仅在4种情况下可以采用现金收付费方式,分别是:保险公司在营业场所内现金收付费;保险公司在营业场所外通过保险公司员工、保险营销员收取现金保费,依照保险合同单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的;保险公司委托保险代理机构在保险代理机构营业场所内现金收付费;以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现金收付费方式。这份关于加强人身保险收付费相关环节风险管理的通知自2009年3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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