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记者来到泰康人寿进行采访。关于拒赔的原因,该公司客户部负责人回答:“根据调查,保户在投保之前曾因白血病住过院,但他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因此我们拒绝理赔。”
对于保险公司组织体检时为何未发现梁先生病情,该负责人称,公司组织投保人进行的只是简单的体检,最重要的还需保户对投保前既往病史如实告知,这才有利于后续理赔。
那是不是意味着口头告知比体检更重要?对此,这位负责人表示,原则上两者都重要,但公司组织的体检是抽项检查,不可能检查得很全面,所以,投保人如实告知是个诚信问题。
根据保险合同里对“如实告知”的说明:“如果投保人(保户)或被保险人因故意或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那么梁先生是否真对自己的白血病病史进行隐瞒?
在今年1月28日梁先生住院病历中,记者看到病历“既往史”一栏中标注:“平素体健,无重大外伤史,无输血献血史,自称无遗传病”等。此外,梁先生还提供了2009年10月13日、2011年5月9日的两份入院治疗凭证,上面均未发现具有白血病征兆的诊断和病史。
对此,泰康人寿的这位负责人坚称梁先生并未如实告知,“按照现在双方的情况,僵持下去不是办法,只有诉诸法律。目前,保险公司方面已经做好了准备,一旦投保人申诉,保险公司会向医院申请调取梁先生原有疾病的病历证明,届时一切将按程序走。”
律师说法:
建议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至此,是否“如实告知”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平顶山卫东区148法律服务所的魏华认为,如果梁先生确实在投保前就患有白血病,保险公司当初就应拒保。而投保人若之前并未患有相关疾病情况,或保险公司明知其体检不合格而承保,交费满两年的,就必须支付赔偿金。
魏华表示,对于此类情况,保险公司称投保人在投保之前就患有白血病,且保险公司和医院都存有最初投保时的体检证明,应该由保险公司举证,梁先生也可以到当初体检的医院查看自己的体检结果。如果在得不到证实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拒赔,梁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对保险公司进行起诉,让其理赔。
截至发稿时,记者获悉,梁先生已经向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康泰保险方面在接受采访时则表示,一切都等到法院判决后再作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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