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对医疗机构的性质及级别均有限制。对于阳光人寿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款条款,保险公司只认可客户在定点医院的住院就诊行为。在社区门诊的就诊费、检查费、药费等不可获得赔付。
问:如在不同的公司投保多份住院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可否得到多重给付?
如客户在不同的保险公司投保多份住院医疗保险,因目前大部分的医疗保险条款中均有关于补偿原则的约定,即若被保险人已从任何其他途径(包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单位、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则我们给付的各项保险金仅以约定范围内费用未取得补偿的剩余部分为限。故医疗费用不可获得多重给付。
小结:医疗保险适用于“补偿原则“,即在约定的保险额度内根据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赔付,在保险期间不受医疗次数的限制。但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对于医疗机构的级别有所要求,在就医时一定要选择保险公司规定的医疗单位就医。(文章来源:投资与理财)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