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寿险故事 > 正文
平安人寿与客户的理赔博弈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经济补偿功能是保险的基本功能,能够在投保人遭受风险后给予一定的赔偿,有些保险产品甚至还具有理财的功能,对消费者来说是好事。业内人士分析,消费者相对于保险人员来说,双方的信息是不对称的,消费者保险知识缺乏可能会被保险业务员忽悠,保险业务员很可能会为了一己私利而对正常的理赔采取不赔偿或少赔偿的做法。

  11日,淄博市市民程立智告诉经济导报记者,他的爱人蒋维华在2007年2月购买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平安人寿”)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A,2004)后,2008年1月诊断出重大疾病——多发性硬化症,却被告知不在理赔范围内,4年后重新要求理赔之路费尽周折。

  记者日前对当事双方分别进行了采访,双方对此事各执一词。

  重疾理赔耗时4年

  蒋维华2008年1月经淄博市中心医院初步诊断得了“多发性硬化”症。程立智告诉导报记者,当时他曾几次要求平安人寿的业务员薛居兰报案理赔,均被其以“套不上”为由拒绝报案。程立智及家人也就此放弃了追讨赔偿,并且继续缴纳保费。

  然而2011年5月,程立智在一位做保险业务的朋友的提醒下,得知按照那份平安人寿的合同规定,蒋维华2008年时就应该申请报案理赔,经保险公司审核认可后能获得8万元的理赔金。

  记者获悉的资料显示,2011年5月27日,蒋维华收到平安公司拒赔通知书,理由是其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证明不符合约定的保险金给付条件。程立智却告诉导报记者,这份通知书是在薛居兰送达的病历残缺,并且2011年2月21日蒋维华的核磁共振报告单未交的基础上作出的。

  6月份,蒋维华按照平安人寿理赔部的要求做了司法鉴定,500元的鉴定费自理,鉴定结果是符合重疾理赔条件。2011年6月23日,8万元理赔金全部到账。

  4年保费该不该退回?

  保单合同终止,但事件并没有就此结束,诸多纠纷点依然未根除。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