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被保险人何先生于2009年8月在农业银行购买了国华人寿“国华华瑞丰年两全保险B款”产品。
天有不测风云,在2009年10月底何先生被诊断查出原发性肝癌、高血压等疾病,经治疗无效于2010年1月8日不幸身故。中山中支业务经理冼文钊在1月12日得知此事并及时向中山中支运营告知,并于第一时间向分公司报告此事。
13日广东分公司理赔人员从广州赶往中山了解相关情况,并到被保险人家中对其亲属进行深切的慰问。经核实,客户身故时属于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当日国华人寿广东分公司就对该案进行了理赔处理并结案。
从得知被保人身故到理赔审批结束整个过程用时仅1个工作日,完全体现了国华人寿“服务无止境、关爱零距离”的服务宗旨。
案例二
国华人寿北京分公司携手第三方合作机构,成功实施一起紧急救援与急救垫付理赔服务,这也是北京分公司本年度救援与急救垫付服务的首起案例。
2012年6月19日,L女士报案称在家中不慎烫伤腹部及双下肢。经查,L女士是国华120紧急救援卡客户,国华人寿立即启动紧急救援服务流程,携手第三方服务机构向患者提供了烫伤后自救指导。随后L女士被送至北京309医院治疗,并提出希望公司提供住院费用垫付服务。在获悉客户需求后,国华人寿立即启动紧急医疗垫付服务流程,在确认伤者身份后,第一时间为L女士落实了309医院的相关费用垫付,使其能够顺利接受治疗。在整个过程中国华不仅做到了迅速及时反应,还成功搭建了与L女士的主治医生的三方沟通平台,获悉L女士诊断结果是浅二度烧伤,部分深二度烧伤,目前病情平稳,已进行了消肿、止痛、换药等对症治疗,国华为L女士垫付的3000元治疗费用,保证了其治疗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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