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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打击违规销售 新政效果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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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了打击保险业的违规销售行为,保监会对一下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了行政处罚,最高罚款达到20万。在保监会的有力监管下,违规销售现象得到控制,新政效果显现。

  本报记者根据保监会行政处罚公告统计显示,仅仅从9月到10月15日,包括太平人寿在内的多家机构或个人因为违规销售被处罚,其中对机构罚款184.7万元,对违规行为负责人罚款47.1万元。

  保监会打击违规销售有明显加大力度的趋势。保监会上半年对15家保险公司的29家分支机构实施了行政处罚,合计罚款为252.5万元,同时对40名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罚款,合计罚款55.8万元,力度明显不如9月。

  处罚的违规销售行为主要包括销售误导、聘用未取得保险营销员资格的员工或代理人、超犹豫期回访、代投保人接听回访电话等。其中对销售误导行为问责和处罚力度最强,单一机构处罚最高额达20万元。

  对此,保险业协会副秘书长苏耀辉对本报记者表示,整治销售误导是保监会今年几大工作重点之一,经过调查、核实、处理等程序,目前集中公布的处理结果就是年初定调的体现。保监会在今年2月16日专门召开了人身保险业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做出部署。

  最高罚20万

  处罚统计显示,目前险企销售误导行为花样繁多,保监会对此处罚力度也最大,罚金共计88万元。无论是对机构还是个人,处罚力度都极大。

  以受处罚的某寿险公司北分公司为例。该公司在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之间,有8件保单销售过程中存在欺骗投保人的问题。

  销售过程中使用了“国家的政策马上要更改,人寿保险也要改成这样子,不管你交多少钱以后都不会返还”,“中旬过后所有保险公司保费均上调”,“保单是加盖保监会公章的”等与事实不符的表述,虚构了保险产品即将停售等事实。

  对于以上欺骗投保人行为,北京保监局对其处以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其多元行销部经理、公司助理总经理兼任多元行销部经理两位对上述问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分别处以警告、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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