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人的处罚依然严厉。马某在2009年1月至2011年2月先后担任泰康人寿营销员和安徽民盛泰诚保险代理公司营销员期间,存在下列违法行为:承诺并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向黄某某、徐某某等9人介绍保险产品时,夸大保险产品的收益,隐瞒提前退保可能产生损失等与保险合同有关重要情况;冒充投保人接受保险公司电话回访欺骗保险人。
安徽保监局给予其罚款2万元并吊销《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行政处罚。
下半年保持高压
此外,聘用未取得保险营销员资格的员工或代理人此批处罚中也占比较大,粗略统计共处罚83.5万元。其中包括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等行为。
“当销售业绩与从业资格出现冲突时,公司尤其是基层销售部门往往会选择前者。”一位大型险企工作人员对本报透露,新业务员要培训三个月之后参加考试才能得到资格证,在培训过程中有业务或销售业绩高的人员通不过考试,公司的选择就容易碰触监管红线。
除以上两大违规种类之外,超犹豫期回访、代投保人在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投保单上抄录风险提示语句、在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投保单投保人联系电话信息栏中填写银行保险客户经理或内勤人员的联系电话,代投保人接听公司回访电话等均属处罚范围之列。
此外,聘用未取得保险营销员资格的员工或代理人此批处罚中也占比较大,初略统计共处罚83.5万元。其中包括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等行为。
保监会打击违规销售的力度还将保持。
今年2月,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主持召开了主席办公会,研究寿险销售误导专项治理工作,并再次强调,保险监管部门要下决心、动真格、出重拳。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8月召开的上半年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工作总结会上称,下半年保监会将继续开展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工作,并将加大对销售误导问题的查处力度。此外,还将对各公司治理的成效进行评价,并通报评价结果排名。(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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