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
是否意外伤害致死,双方起争执
近日,记者到三门峡市新华保险公司核实张某的说法时,该公司理赔科张经理给予了证实。
张经理表示,根据保单的释义,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而他们公司根据相关的医学解释认定“猝死就是疾病死亡”,因此不属于意外伤害,不在理赔范围。
对于张经理的解释,张某表示不能接受。“怎么可能是疾病猝死?我丈夫之前身体一直很健康,是在打球时不慎摔倒,纯属意外导致猝死,死亡原因应为意外死亡,按照保险理赔近因原则,应按意外死亡赔付。”
那么,猝死的概念是什么?是否完全等同于疾病死亡?
三门峡黄河医院心血管内科一位主任医师告诉记者,猝死一般是指发病数小时内出乎意料的死亡,有死亡急速,死因不明不白等特点。“猝死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属于疾病死亡,也就是由自身已知疾病或潜在疾病急性发作而引起的死亡,如心脑血管疾病等,但是也有一小部分是由于外界因素猝发或导致突然死亡,比如中毒、外伤、电击等。”
对于猝死的理解,昨日上午,记者还采访了河南省司法厅法医病理鉴定委员会副主任、河南科技大学法医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李凡先生。李凡说,猝死虽然从法医学词典定义上理解为一种疾病死亡,但只是一种死亡的表现形式,而非死亡的原因。导致猝死的原因主要是疾病,但也可能有非疾病因素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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