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
猝死争议成理赔普遍难题
三门峡市某保险咨询公司老总陈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保险业中因猝死争议引发的理赔纠纷和诉讼越来越多,这一方面跟猝死发生情况增多有关,另一方面,保险业在自身法律规定和实施细则上也应更加完善。
陈先生说,此类情况不仅出现在保险行业,在工伤认定等方面也会出现,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有关猝死引发保险理赔纠纷,投保人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的案件多有报道,涉及的案件判决中有支持“猝死是疾病死亡”的,也有不支持的,作为原告的投保人各有胜负。
如,2008年上海市某法院在审理一起相似的保险理赔案时认定,猝死不能获得意外伤害保险赔偿,其中保险公司在申辩时称猝死属于因疾病死亡。
而2009年,江苏常州市某法院判决类似案例时称,猝死的原因并非绝对自身疾病造成。保险公司在接到投保人报案后若怀疑非意外伤害身故,应当提出死亡原因鉴定。并最终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建议】
发生争议,及时做鉴定
当类似猝死有关的事件在保险理赔时发生争议应该怎么办?保险理赔的正常法律程序是什么?
对此,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主任李煦燕告诉记者,保险业在理赔中正常的程序应该是:首先,死者的家属或相关人员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提供医学死亡证明、死亡原因等相关证明;其次,保险公司应对此做出相应的核实和查证。如对死亡原因有争议的,保险公司可向医院或公安部门请求尸检或法医鉴定。
李凡教授也表示,实际情况中,对于猝死的确切原因最好及时通过尸检或者法医鉴定来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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