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
7年前在太平洋人寿保险为女儿投保,并约定银行账户代扣。2011年和2012年,保险公司扣不到钱也没通知一声,就将保单进入“中止期”。
质疑
投保人不理解:作为保险公司,没扣到保费,怎么就不通知我一声,不声不响地任由这份保险中止呢?我的地址、电话可都写在合同正本里了啊。
说法
按照《合同法》规定,一方未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到位时,另一方有义务催促其履行,在此“催促过”的基础上,依旧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到位,才可以终止合同。
厦门日报讯要不是凑巧翻出往年的保险单,给女儿买了长期人身保险的姜先生还没发现,自己已经两年没收到保险单了,他更没发现,在这两年之间,这份保险已经不声不响地“被中止”了。
“我每年的保费都是银行代扣,后来一查才知道,两年前不知何故,保险公司没扣到,所以就算我没交保险金了。”日前,姜先生向记者反映此事,“但是不管怎样,没扣到钱,保险公司总得通知我们吧,怎么能这么不声不响任由我的保险”失效“呢?”
再过大半年,保险就将永久失效
周二上午,记者拜访了姜先生,并看到了那份长期人身保险合同正本。
根据合同显示,保险公司为太平洋人寿保险,被保险人为姜先生的女儿,保险期间“自2005年11月15日零时起至终身止或本合同列明的终止性保险事故发生时止”,每年保费850元,于每年11月15日前后在指定的银行账户代扣。
姜先生说,不久前,他在整理家中各种理财资料时,偶然翻出了自投保开始保险公司每年都会寄来的保单,这时他突然察觉,最近这两年,也即2011年和2012年,保险公司都没有像往年那样寄保单过来。
怎么回事?姜先生一边查询自己的保费代扣账户,一边拨通了保险公司的全国客服电话。调查的结果令他很诧异:由于从2011年开始,姜先生都没有按时缴纳保险费,所以这份保险已经进入“中止期”,再过大半年,这份合同就将因停保超过两年,按退保处理永久失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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