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辩称,车子投保期未超过24小时,合同约定的是1月14日零时生效,出险时保险合同尚未生效,不应承担责任。
钱给了,保单也出了,合同约定次日零时,就应该是零时生效吗?当中7个小时的空当,难道车主就活该被“真空”?彭浩疑惑了。
保险能不能赔?
法院:即时生效,要赔
针对保险公司作出的辩护理由,法官查阅相关法规,得到答案。
我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彭浩去年1月13日17时04分交款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出具了保险单,双方之间的保险合同应当是13日17时04分成立并生效。
此外,保险单是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它没证据证实双方就合同保险期间的条款有特别的协商,或作过必要的解释说明。
法官认为,保险公司的辩解没有证据,一审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不服,上诉到一中院。今年初,二审判决维持原判,保险公司承担伤者的6万多元损失。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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