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招拆招消费者应招维权
钟女士近日一脸沧桑地向本报记者表示:“一言难尽。”她首先对
华夏人寿针对北京深发展银行(现为平安银行)出示的销售误导证据不认可;其次是认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当初办理保险的业务员郭庆伟没有《展业证》的事实很关键。她进一步表示:“在上述事实确凿的情况下,华夏人寿仍然拒绝给我退保,我不能接受。我不能看着20多万元打水漂了,必须向华夏人寿讨个说法。”在此情况下钟女士又重新走上了维权之路。
为进一步对华夏人寿销售误导的事实进行取证,钟女士决定再次购买同一款“华夏同庆
两全保险(分红型)”用以证明华夏人寿在销售保险的时候存在销售误导。这个方法是否有效呢?钟女士自己心里也没底,但她决定只能破釜沉舟了。
去年12月17日,钟女士又到了包商银行北京分行(北京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15号)。在这里,钟女士终于发现了华夏人寿业务员郭庆伟在2009年曾宣称不久将不再销售的“华夏同庆两全保险(分红型)”正在这家银行销售。钟女士说明来意后,银行大堂经理约了华夏人寿的渠道经理崔键,崔键在一张纸上给钟女士一边演示一边介绍,这款保险每年缴费2万元,交费5年,10年期满会领取如下款项:一是年金每年1806元,共领取8年,然后加上百分之三的复利共16540元;二是满期金89550元;三是分红按照比较低的百分之三算会有51019元。三项合计会有157000多元的收入,还说这是比较保守的算法,今后可能会更多。钟女士在这里听到了同样的说法:买10万元的保险,10年后受益为57000元。这和2009年郭庆伟说的收益大致差不多,意思很明显,即10年期满后会有50%的收益。
为了取证,钟女士又购买了一份该保险。崔键也和郭庆伟3年前一样表示,这款保险明年将会停售,并赠送给了她一个安全锤,说是华夏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送的。钟女士还注意到,在整个销售过程中,崔键并没有出示过任何证件,而且保单上的名字也不是崔键,而是由名叫齐紫薇的人签名。钟女士再次看到,不但签字的人自己根本没有见过面,而且崔键也并没有出示资格证书和展业证,不知他是否有销售资格,而且崔键仅仅给了钟女士一张名片。对这次买保险的过程,钟女士全程进行了录音取证。
随后钟女士信心十足地来到华夏人寿,心想,你们不是要证据吗?3年前的给你了,现在的也有了,看你还有什么话说?果然,在钟女士提供了这些证据后,华夏人寿答应和深发展银行共同承担退保的费用。最后由深发展银行退赔了2万元,华夏人寿承担了21.8万元的赔偿,钟女士共拿回本金23.8万元。
消费者维权难举证是关键
一说起这场“胜利”,钟女士还是很感慨,她一直对华夏人寿的态度和做法耿耿于怀。她说,本来第一次就能“顺利”地把保险费退掉,当时深发展银行已答应承担一部分“费用”并出具了一份销售误导钟女士的证明,但是就因为华夏人寿不承认这份证据,也不答应承担另外的“费用”而导致她维权失败。
山东的张女士也是被华夏人寿误导过的消费者,尤其令她气愤的是华夏人寿在处理投诉时推诿搪塞的态度,使得她投诉无门而没有维权成功。张女士也曾多次找过相关银行和华夏人寿,称自己在银行内被销售误导,银行和保险公司有责任和义务给其办理全额退保,但却因不断遭到银行和保险公司的相互推诿扯皮而无果。
而此前已有10余名消费者向中国商报反映,称曾多次拨打华夏人寿的投诉电话400-700-0777,但均被告知“正在处理中”,有的已被拖延几个月甚至半年,更有的已不了了之。
有着同样遭遇的上海王女士谈起退保也是一脸怒气。在记者致电相关银行后,上海银行的陈行长回复了本报记者,“王女士的投诉已经和保险公司在协调,相关材料已经转交给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处理这场纠纷的。”对此,王女士认为:“这是银行在推卸责任,买保险的时候分明是在银行购买的,为什么出了纠纷却让去找保险公司,银监会明文规定不让保险公司在银行内销售保险,难道银行就没有责任吗?”
王女士就此咨询了相关律师,因为合同上有王女士的签字,律师说即使诉诸法律也没有必胜的把握。而保险公司给出的说法是:“如果当时业务员存在销售误导,那你拿出证据证明,我们就给你退。”“这简直是欺人太甚,谁买东西的时候会想到给业务员录音呢?”王女士气愤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