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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保寿险:金尊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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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该款保险计划由“金尊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附加金尊人生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以及“附加保费豁免重大疾病保险”组成。
  红利分配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分配。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的业务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我们每个保单年度会向您提供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若确定有红利分配,我们将根据本条约定进行红利分配。本合同的红利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1)年度红利
 
  年度红利的分配方式为增额红利方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将于每年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根据所确定的红利分配方案增加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增额部分也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分配,因年度红利分配而增加的有效保险金额称为红利保险金额。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的年度红利由我们按累积红利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给付: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18周岁的;
 
  ②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
 
  (2)终了红利
 
  终了红利在本合同终止时给付。本合同终了红利分为以下两种:
 
  ①关爱金
 
  本合同生效一年后,若我们根据本合同约定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的,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本合同终止时有终了红利分配的,我们将以关爱金的形式给付终了红利。
 
  ②特别红利
 
  本合同生效一年后因故效力终止,在不符合关爱金给付条件的情况下,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本合同终止时有终了红利分配的,我们将以特别红利的形式给付终了红利。减保时,给付本合同减少的有效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特别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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