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他商品不同,传统保险销售具有严格的地域限制,例如全国性保险公司只有在各地开设分公司,才被允许在辖区范围内销售其保险产品并提供相应的服务。然而,互联网打破了这种地域限制,只要保险公司具有移动互联网终端,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在监管机构备案之后就可以在网络上拓展业务。投保人在遥远的异地,或许轻轻点击鼠标便可投保成功,这给保险监管带来新的课题:如某保险公司在青岛有一个网站,全国的网络客户购买保险到底受哪个地区保监局监管?出现保险纠纷由谁来负责调处解决?界限的模糊很可能导致保险消费者投诉无门。而某些不法分子“钻”了这个空子,利用监管“真空地带”兜售假货,蒙骗保险消费者。
有业内人士预计,未来5年网销保险的业务占比将达到10%,有的甚至乐观估计未来3年将达到30%。随着网销保险的迅速普及,要想及时、有效地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保监会乃至各地保监局有必要设立专门的网络监管机构,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创新网络监管手段;各地保险行业协会也应与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经纪公司联手,顺应网销保险的新形势、新情况,着手制定保护网络保险消费者的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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