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富富余1号”现金价值低于同类产品
专家分析称,银保渠道所销售的保险产品,多以短期、“储蓄性”为主。那么,保险产品的储蓄功能与一般银行储蓄有何区别呢?
他解释称,银行储蓄可实现随用随取,银行同时根据期限支付利息;而两全类保险产品,若在保险期限内,投保人急需用钱,选择退保,那么保险公司将在扣除费用后,退回保单的现金价值,也就意味着投保所交纳的“本金”将会发生损失。
所以,在未出险的情况下,只有待保险到期时领取满期保险金,对于消费者而言才是最划算的。可见,此类产品体现的是“强制储蓄性”,消费者投保前需仔细了解产品特性,根据自身风险和需求,谨慎投保。
如果投保人中途终止保险合同,经过对比记者发现,中邮富富余1号现金价值明显低于市场同类产品。以上述张先生为例,如果张先生选择在第一年退保,中邮富富余1号的现金价值为9329元人民币,而A产品的现金价值为958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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