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老板共出保费,意在牟取巨额保金。
从福州回到老家后,几天没入赌场的黄某生赌“瘾”又上来了。赌场内,赌友“关心”他这些天的去向。黄某生向赌友吕某山介绍女儿的病情。
吕某山在南安诗山镇也算是个“人物”,他在老家的镇上开办一家针织厂,楼房、轿车、存款样样有。
这天,吕某山与从深圳回来的好友林某,刚好遇见居住在澳门、回老家推销某境外保险业务的戴某践。戴向他们“推销”境外保险。
戴说了一些生动的例子让吕、林心动了。他们不是考虑自己家人向境外保险公司投保,而是讨论起投资替人买保险,等出险后可索赔到巨额保险金,吕把听黄某生介绍黄英的病情向林、戴重复一遍时,3人觉得这是千载难逢的“赚钱”机会。戴当即拿出业务员的娴熟本领,设定险种为“儿童保险”和“医疗保险”,投保金额为30万美元,每年须缴纳保费3189.93美元和869港元,这种险种受保人不用体检,只要健康声明即可。
于是,三人决定平分股份和支出费用,为黄英办理境外某保险公司的人寿保险。谈妥后,吕某山当即找来黄某生,向他说明他们愿意替黄英办理境外人身保险,只要黄隐瞒女儿病情,出险后索赔成功给黄30万元人民币。听了吕的一番话,正发愁的黄某生顿时露出笑容。2002年11月19日,吕带着戴某践找到黄,让黄签订女儿黄英的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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