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高净值人群需要护理保障外,伴随着老龄化的发展,更多普通百姓对日常护理的依赖也成为一大现实问题,然而,当前养老保障方面存在着老年护理保障机制不够完善、护理保险严重缺失等问题。在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梦兰集团董事长钱月宝拟向全国人大递交《关于建立社会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呼吁加快建立具体针对老年人的社会护理保险制度。
事实上,早在2012年7月,青岛率先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对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身体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常年卧床,失能、半失能的参保人入住定点护理机构或居家接受长期医疗照料的相关费用,由护理保险基金给予相应补偿。不过,由于各地经济条件发展的差异,社会护理保险制度全国实施尚未提上日程表。
有保险专家认为,正如大病医保一样,商业保险未来将有望参与社会护理保险的管理,而专业护理服务机构也将在老龄化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北京商报记者陈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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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市场
■德国:实施强制性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但其社会保险只提供最基本的护理服务,公共长期护理保险是社保的第五个支柱,90%的德国人得到了这种保障。
■美国:健康保障计划和新加坡的乐龄健保计划由国家发起,目前共有60多万人签署了老年护理保险合同,最近几年该保险的年增长率达到15%-20%。
■日本:2000年出台了《护理保险制度》,将长期护理保险正式纳入社会保险体系,这一体系的资金来源于两个方面:50%来源于民众所缴纳的保险费,另外的50%则来源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
国内市场
2005年,国内首次引入长期看护保险概念,商业护理保险业务在国内市场得到飞速发展,商业保险公司不断开发出各种保障类护理保险产品,到2010年护理保险保费收入达到66.2亿元。
现阶段我国养老资金缺口大、政府筹资承受能力有限,在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社会护理保障体系的过程中,发展商业护理保险的意义凸显。
尽管如此,我国商业护理保险与迫切的社会护理需求相比,还有比较大的差距,与发达国家护理保险相比,保障作用远未充分发挥。
根据测算,到2050年,我国需要长期护理服务的老年人总数将达到1.08亿人,长期护理总费用将达到3.5万亿元。因此,必须加快建立健全可持续运行的社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商业护理保险,以减轻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护理压力。(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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