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尽管业务B的利润率高,但由于伴随着高风险,业务B需要的风险资本是60万元,而业务A需要的风险资本仅为20万元。此时,从业务利润与风险资本比率的角度看,业务B的风险资本回报率是10/60=16.67%,而业务A的风险资本回报率是5/20=25%。因此,实际上,该保险公司选择业务A在“风险—收益”效率上会更高一些。
理财型业务更耗资本
王聪解释称,偿二代下,理财型业务的资本消耗多,是因其在分子项、分母项两方面都对偿付能力充足率结果有影响。
在分子端的净资产上,偿二代下长期保障型产品的负债重新计算后比会计报表的负债低,而短期理财型产品的负债重新计算后比会计报表的负债高,相当于短期理财产品会吃掉一部分净资产,导致分子变小,拉低偿付能力充足率。
在分母端的最低资本上,短期理财型产品的资产和负债的利率风险的相互抵消性不佳,会导致利率风险暴露的可能性增大,因此,短期理财型产品资本计提要求更多,分母变大,也影响偿付能力充足率。
只能说,在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投资水平等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经营偏理财型的保险业务对资本的要求比风险保障类的要高一些。
他举例称,比如A公司的投资收益率长期平均水平是高于B公司的,A做理财型产品也可能是偿付能力高的,因为A投资收益高,净资产可能更高,可以做大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分子项,这时候的资本要求不一定比B高。
保障型业务不易上量
基于上述分析,王聪认为,即使在偿二代的规则下,倾向的业务也很可能还是偏重于理财的短期型保险业务。
在偿一代的监管规则下,保险公司推出产品更多的考虑因素是盈利情况。而部分寿险公司重视理财型业务的原因在于,尽管此类产品的利润率较保障型产品明显偏低,但由于其更容易上量冲规模,因此,有量的支持,总体上,理财型业务的经营利润还是会高于保障型产品。
某中小型寿险公司副总经理也对《证券日报》记者直言,作为小型险企,他们根本没有考虑业务布局的“资格和余地”,“即使放开了卖(产品),我们的资本金也是够支撑所能卖出的最大量的。”
他说,公司推出的理财型保险产品利润率在1%以内,而保障型产品的利润率达20%-30%,考虑到现在保险行业的盈利情况不错,公司网点、渠道有限,加上保障型产品不容易上量,因此从目前看,公司还将主打理财型保险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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