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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严打违规销售香港保险 地下保单绕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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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十多年前,香港保单已然在内地悄然兴起,“地下保单”不罕见。这些保单在内地投保,或在内地填写投保书、缴纳保费,再由推销人员将投保单、保费带到香港的保险公司签发,属于无效保单。
 
  为何要通过这样看似复杂的方式?因为按照现行规定,如未获得授权,香港保险业务员和保险经纪人均不可在内地直接销售香港保险。同样,内地的保险业务员与保险经纪人也不能代理香港保单。因此,一些有需求的内地人士无法便捷地了解香港保单,这类公司也就应运而生。像上述的内地公司本身其实并非香港持牌保险中介,其曲线操作方式目前游走在监管之外。
 
  这些内地的公司或个人包括一些理财机构、咨询公司,甚至是一些保险中介公司人员以及保险公司代理人。他们采取的方式也多种多样,有直接在网站上“大张旗鼓”地“销售”的,也有暗自里以举行推介会、理财讲座等形式招揽客户的。
 
  从本报独家获得的《通知》内容来看,以上这些行为均被归入非法销售境外保险的行为,应当予以取缔。
 
  《通知》明确,对于境内咨询、理财、保险中介等机构或个人收受境外机构利益,在境内以产品说明会、理财高峰会、理财知识讲座等名义宣传、推介境外保险机构保险产品的行为,或者安排有意投保境外保险产品者赴境外投保的行为,构成为促成交易而开展宣传、招徕的销售境外保险产品的行为,各保监局应依法予以查实、取缔和处罚。
 
  同时,保监会要求各保监局在严厉打击以境内签单、境内承保方式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的同时,应高度关注通过“境内介绍、境外签单、境外承保”方式变相到境内非法销售保险产品的情况。
 
  同时,保监会汇总相关违法信息后,将对境外保险机构构成事实上委托境内机构或个人非法在境内销售保险产品的行为和事实进行认定,并通过相关渠道对境外保险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一名香港大型保险公司营销员向本报记者介绍,她听到的发生在内地“第三方”的纠纷案例就有好几起,例如有内地代理对投保人进行销售误导,谎称香港的某投连险产品回报率能达到12%,但最后自然无法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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